2月21日晚,正威新材公告,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将从“正威新材”变更为“九鼎新材”,启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此次更名源于公司控制权的再次变动。2017年,原控股股东九鼎集团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正威集团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王文银。然而,随着正威集团陷入资金困境,九鼎集团通过司法拍卖重新夺回控制权,实控人也变回顾清波。
从 九鼎新材 到 正威新材 ,再到 九鼎新材 ,宛如一个轮回。这一切背后是公司控制权的再次变动。
其实,正威新材(SZ002201,股价5.45元,市值35.51亿元)原控股股东九鼎系早已于2024年11月重掌帅印。
相比原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回归,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有点姗姗来迟。2月21日晚,正威新材公告,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将变更为 九鼎新材 ,启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
随着公司控制权的又一次变动,正威新材的证券简称将变回 九鼎新材 。
2月21日晚,正威新材披露,公司中文名称由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由 JIANGSU AMER NEW MATERIAL CO.,LTD. 变更为 Jiangsu Jiuding New Material Co.,Ltd. 。
名称变更后,正威新材的中文证券简称将变更为 九鼎新材 ,启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公司证券代码 002201 保持不变。
在公司此前披露的拟变更名称的公告中,正威新材披露了更名的原因: 基于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正威新材表示,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
这与2021年上市公司宣布将证券简称由 九鼎新材 变更为 正威新材 时的原因不同。
2021年,上市公司宣布公司拟变更名称时表示,鉴于公司实控人旗下企业的品牌特质及其作为世界500强在国际上的特定影响力,为有效实现公司董事会确立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动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发展目标,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使用 正威 作为公司的字号。公司已获得实控人旗下特定企业的有效授权,授权公司使用 正威 字号。
当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正是世界500强企业正威集团旗下公司。如今,名称的改变也意味着 正威集团 的 含量 在上市公司里逐渐降低。
2017年,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6.85%的股份。2017年12月,九鼎集团将34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作价3.4亿元,后者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该转让于2018年1月5日办理过户登记。
天眼查显示,西安正威由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的实控人是有着 铜王 之称的王文银。
当时,虽尚未掌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王文银自2018年2月1日起便开始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不到两年,双方再次谋求股权转让事项。2019年8月4日,上市公司时任实控人顾清波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正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以下简称正威集团)、王文银签署了协议,约定顾清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5%)股份转让给正威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019年10月30日,顾清波与正威集团、王文银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实际股权受让方变更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正威集团100%持股,以下简称翼威新材)。
2019年11月6日,顾清波与翼威新材签署了协议。2019年12月10日,6500万股转让股完成过户登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翼威新材,实控人变更为王文银。
2021年8月,上市公司宣布更名为正威新材,正式开始使用 正威 字号。
不过,正威集团后来陷入资金危机。
根据上市公司一次次披露的司法拍卖公告, 正威系 渐渐从正威新材中淡出,在这期间,九鼎集团重新拍回上市公司部分股权。2024年11月,正威新材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重新变回九鼎集团,实控人变为顾清波。
如今,控制权重回九鼎集团,上市公司的名称自然随之变更。
一审被判赔偿经济损失2957万元2月21日晚,正威新材公告披露收到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191民初6828号《民事判决书》。
公告称,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风电)因向正威新材采购特定型号产品,在产品质保期内,发现该产品存在质量瑕疵或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中车风电经济损失。
法院一审判决正威新材赔偿中车风电经济损失共计2957.57万元并退还中车风电产品价款460万元,同时中车风电退还公司对应产品。此外,正威新材还需向中车风电支付保全保险费17024元;中车风电支付上市公司货款1003.78万元及违约金50.19万元,本诉案件和反诉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者共同承担。
正威新材表示,截至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谨慎性原则,将该预计损失计入2024年度,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经初步测算,与2023年度相比,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预计不超过30%,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