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软件的好的话(潍水剑丨手一抖就得看广告 “劫持”用户何时休曾被千万人表白“我等你长大”,如今她27岁长成这样,网友:告辞了)手机机软件 / 如何评价手机软件的用户体验...

wufei123 发布于 2024-06-29 阅读(6)

手一抖就得看广告“劫持”用户何时休□潍坊融媒评论员 宋玉璐据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报道,打开手机,启动软件时轻微晃动,屏幕上立刻就跳转到了第三方购物软件;软件使用过程中离开片刻,返回时广告会再次弹出;试图点击关闭按钮,却还能继续跳转到广告……相信不少网友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显然,这种给大家带来不良体验、有损软件形象的广告模式,只会激起人们的抵触心理眼下,商家为了增加商品曝光度绞尽脑汁,短信、视频植入……各式广告花样百出、无孔不入其中,开屏广告以其持续时间短、全屏显示和曝光性强等特点,备受商家青睐。

但当不同购物平台的开屏广告频繁出现,且毫无选择地灵敏跳转到购物界面,用户只能被迫接受广告侵扰网友调侃:“无论打开手机哪个APP,条条大路跳淘宝”“世界上任何一个软件跳转淘宝的速度,都比直接打开淘宝快”面对备受嫌弃的跳转广告,用户难道就只能忍受吗?其实不然,这种牛皮癣一样的强制广告,是违反有关法规的。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不得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虽有法可依,但有些商家却采取一些设置观看倒计时、把关闭键设置得极为隐蔽或者容易误触等歪招,打擦边球规避处罚。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其中就包括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

商家须知,这种破坏用户体验、带有强制性和诱导性的营销手段实在是过犹不及,消费者产生逆反心理再正常不过,甚至一不小心就会越过法律红线想要刺激消费、拉动销量,靠的是通过购物节这一平台,抓住机遇,用优质的商品和实惠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神出鬼没的广告很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另外,消费者也要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联合抵制这种侵权行为,还手机屏幕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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