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源码有什么用(网站代码与他人软件源代码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

wufei123 发布于 2023-11-17 阅读(554)

今日学习分享: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1.思位公司、郑xx共同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米拓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由米拓公司负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2.米拓公司答辩称:原审法院将取证的被诉侵权网站代码与涉案软件源代码进行了比对,被诉侵权网站代码中关键字出现了meteinfo字样,路径等基本相同,因此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思位公司、郑xx使用了涉案软件,构成侵权

二、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和结论:1.本案中,米拓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证明米拓公司系其主张的米拓系统的著作权人对被诉侵权网站保全内容与米拓公司提供的源代码进行比对分析,被诉侵权网站的lang_json_admin_cn.html文件出现米拓公司的“MetInfo”和“米拓”字样分别为20次和2次,此文件为米拓系统软件正常安装运行后产生,说明被诉侵权网站已正常安装运行了米拓系统软件。

被诉侵权网站的metinfo.css文件与米拓系统软件metinfo.css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且二者文件路径相同、文件名相同被诉侵权网站的online.css文件内容与米拓权利软件online.css文件内容基本相同,且二者文件路径相同、文件名相同。

而被诉侵权网站首页未保留权利人米拓公司的版权标识和链接据此,可以认定被诉侵权网站的软件与米拓系统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2.涉案《最终用户授权许可协议》载明“无论如何,即无论用途如何、是否经过修改或美化、修改程度如何,只要使用MetInfo的整体或任何部分,未经书面许可,软件页面页脚处的版权标识(PoweredbyMetInfo)和米拓信息下属网站(×××.cn)的链接都必须保留,而不能清除或修改。

”故思位公司使用涉案软件,且未经米拓公司许可,侵害了米拓公司的复制权故原审法院对米拓公司要求思位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考虑思位公司的侵权情节和涉案权利类型及价值、维权合理支出和整体维权情况等因素,酌定思位公司赔偿米拓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00元。

3.米拓公司提交了涉案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米拓公司享有该款软件著作权的初步证据此外,米拓公司还提供了涉案软件的源程序,并且该源程序中含有米拓公司的署名信息在思位公司、郑xx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原审法院认定米拓公司享有涉案软件的著作权并无不当。

原审法院对被诉侵权网站保全内容与米拓公司提供的源代码进行了比对,查明思位公司的被诉侵权网站缓存文件中含有“MetInfo”和“米拓”字样,部分文件的路径、文件名、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思位公司、郑xx认为原审法院比对目标代码而未比对源代码错误,并认为被诉侵权网站保全内容与米拓公司提供的源代码的根目录/index.php代码内容不同,二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被诉侵权网站代码中含有“MetInfo”和“米拓”字样,部分文件的路径、文件名、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可以证明思位公司复制了涉案软件的部分内容,思位公司、郑xx未就此提出相反证据或作出合理解释。

原审法院认定被诉侵权网站的软件与米拓系统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无不当米拓公司在《最终用户授权许可协议》中明确要求用户保留米拓公司的版权标识,思位公司在其所建网站中去除涉案软件中版权标识和网站链接信息,损害了米拓公司的身份权益,同时也割裂了米拓公司与涉案软件之间的联系,对米拓公司广告效益等财产性权益产生影响,侵害了米拓公司享有的署名权

,原审法院在引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基础上,认定思位公司侵害了米拓公司的复制权,存在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故原审法院对米拓公司要求思位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无不当综上所述,思位公司、郑xx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存在瑕疵,但判决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本院在纠正其法律适用瑕疵的基础上维持其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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