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吕亚南)闲置的银行卡留着也没用,不如出借、出租、出售,还可以赚钱?这种行为不可取!如果收购人利用你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你也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小伙关某不仅实施“两卡”犯罪,还“黑吃黑”截留卡内资金,同时涉嫌盗窃罪

图片来源:东方IC2020年12月,关某把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借给曾经一起吸毒的“毒友”蒋某和徐某,借卡当天,蒋某和徐某频繁往关某的银行卡内转账1元钱,以测试这张卡是否好用测试完毕后的第一天,关某卡内就收到了100万元人民币,过了一个多小时这笔钱就被转走了。
由于关某的银行卡开通了手机短信提醒,所以他知道卡内何时入账、转账多少金额关某知道蒋某和徐某二人没有正经工作,整日游手好闲,所以不可能有这么多钱,这些钱肯定来路不正,他们要通过他的银行卡洗钱第二天,他的卡内又收到了42万元。
这次,看到卡内的巨款,关某再也忍不住了,他动起了歪心思他先将其中的5万元转进自己的微信钱包,又将自己借给蒋某、徐某的银行卡进行了注销,将卡内剩下的37万元转入自己补办的新卡内,部分用于给自己的父亲看病和买衣服。
面对蒋某和徐某的催讨,关某将自己的手机关机,让蒋某和徐某无法联系到自己剩余的钱还没花完,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实,奉贤区人王某某和孔某某被电信诈骗,其中王某某的100万元、孔某某的42万元,转入了犯罪嫌疑人关某的银行卡内。
犯罪嫌疑人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2023年5月26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关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五千元,冻结在案的涉案款人民币三十六万余元发还给电信诈骗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检察官说法:犯罪嫌疑人关某出售、出租本人名下银行卡给上游犯罪分子后,又起犯意通过挂失补卡等方式截留卡内资金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关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出售、出租本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其实际已将银行卡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实际使用人,实际使用人成为卡内资金的占有人。
关某通过挂失补卡、注销账户等方式,在银行卡实际使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截留卡内资金的行为,系将银行卡实际使用人对卡内资金的占有非法转为自己占有,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卡内资金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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