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查询(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公示)

wufei123 发布于 2024-01-16 阅读(165)

国家文物局拟授予第一批6处创建主体“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称号,分别是:北京海淀三山五园、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上海杨浦生活秀带、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四川广汉三星堆和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指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对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意义的特定区域示范区依托市级、县级行政区划,以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自愿申请、自主创建。

资讯查询(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公示)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申请地区的文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保存良好;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文物保护水平高,近三年无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对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文物局将探索有关文物行政审核审批权限下沉,加大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引导力度,在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项目、文物安全防范、文物科技、文物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博物馆重要展览、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文物领域重要活动等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

(北京日报记者 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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