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遗资讯】名单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工作,经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积极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评估,初步确定16名传承人入选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11月1日始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宁阳县文化艺术中心通讯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289号。
电 话:0538-5361939 附件:宁阳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1日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认真推荐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材料,分门别类逐项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评估,产生了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现将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11月1日始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宁阳县文化艺术中心通讯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289号电 话:0538-5361939
附件: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1日来源:掌上宁阳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需注明!仅用于学习交流,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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