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DZH-2023-0008-2)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一、招标条件本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372413.03元,招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报价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6.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6.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公司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公司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投标人拟派授权代表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按以下要求资料完整方可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及发售磋商文件登记表(附件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H-2023-0008-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372413.03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72413.03元
采购需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56号建设规模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首层综合保健门诊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包干、施工围蔽清单综合单价包工程量按实计量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120天施工单位提交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联系人:刘工手机:13521235450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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